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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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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将获得补助。日前,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从今年开始,建立稳定的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机制,按照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今后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刚刚出台的《湖南省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办法》明确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职责任务。为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县(市、区)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对乡村医生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定一次乡村医生队伍,考核结果直接与补助挂钩。
出处 《中国卫生》 2008年第5期7-7,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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