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鱼病是一种灾害,防治不当不但不能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而且会雪上加霜造成更大的损失。在往年发生的一些爆发性鱼病,比如珠三角和海南的虾病毒病、江苏的鲢鱼脑孢虫病、湖北浙江的蚌瘟病和南方地区的细菌性败血症及罗非鱼链球菌病都给养殖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实造成巨大损失的原因,“病”的本身只是其中的一个不足分量的因素,而“治”的不当所引起的不能及的挽救才是真正的祸害源头。经本人对众多来访求医者调查发现20%的鱼病所造成的损失是因为“病”本身的难治,80%是因为“治”的不当而造成的。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渔业界深思的问题。
出处
《海洋与渔业》
2008年第5期20-22,共3页
Ocean and Fish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