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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五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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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这是符合民心、改善民生的庄严承诺,令人欢欣鼓舞。
作者 翔宇
机构地区 中央纪委法规室
出处 《中国监察》 2008年第5期60-61,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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