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案情
郑某,中共党员,2004年4月任某县某乡派出所所长。
2005年9月,郑某的朋友付某说,他有两个朋友的身份证因经济纠纷被扣了,要郑帮忙重办身份证。当地政策规定用营业执照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付便将借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他两个朋友的照片以及4000元现金交给了郑。郑某知道付某交给自己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找到在县公安局户政科任副科长的老同学谢某帮忙。谢某考虑到郑是自己的老同学,又是派出所所长,便在未对办证材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为2人办理了套用营业执照上姓名的假户口和身份证。付在取身份证时送给郑6000元现金。除去办户口、身份证的700元费用,郑某实得现金9300元。
出处
《中国监察》
2008年第6期56-57,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