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过错和比较原因力是侵权法责任分割的基本方法。现有理论不能解决如下问题:比较过错与比较原因力的关系、比较过失的数值化、原因力的含义与比较方法。比较过错是比较原因力的一种。原因力是由于原因的存在而使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增高的值,该值可通过归纳逻辑加以说明。原因力比较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中都适用。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48-151,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经济学院校级课题《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理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