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第一条:各专业委员会作为中机企协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二条:各专业委员会登记注册事宜,应由中机企协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向国家民政部办理注册备案,并依照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业务活动,由中机企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三条:各专业委员会可接纳与本专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本会成员。各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均作为中机企协会员,履行会员权利、义务和责任。
出处 《企业管理实践与思考》 2008年第5期27-27,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