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山东济宁供电公司电力营销形势严峻,经营压力较大,为确保全面完成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各项业绩考核责任目标,公司提出要继续深化完善“一部、四中心”建设,完善各营销岗位工作标准、工作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标准和工作评价标准,建成覆盖营销各岗位、各环节的管理规范,理顺管理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开展营销服务对标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市《营销服务标杆工作管理办法》、《营销服务工作八项标杆评价标准》、《营销班组建设及管理手册》,按照创建、总结、推广和自查、对标、整改等活动步骤,总结、树立营销服务标杆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公司营销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化作业规范体系,实现营销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和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