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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出台新政 八大领域享受15%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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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办法》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一系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办法》,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须再次提出认定申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作者 柯宣
出处 《安徽科技》 2008年第5期9-10,共2页 Anhui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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