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村委会职能的合理化设置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考察已有的研究成果,学者的研究面主要集中在村委会职能行政化、后农业税时期村委会职能转变以及人口流动过程中村委会职能的实施困境等问题上,但对解决上述问题的见解以及相关的调查结论差异较大,研究的系统性、观点的客观性以及调查选点的代表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探讨应如何构建合理的职能体系时,后续研究可以考虑:将研究面拓展至法律文本上,并且增加对人口流入村、城中村的分析;在研究深度上,应该从对个别现象的说明转而到整体问题的描述,从单纯的现象分析深入到对策的思考;从一般理论层面的研究上升到对相关法制完善的探讨;在研究方法上,更多地使用实践调查法,以减少主观预测。以此提升研究的全面性、结论的科学性以及研究成果在村民自治实践中的解释力。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