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8年5月开始,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其中锰原矿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
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他钢材产品。另外,将2007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
出处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08年第5期14-14,共1页
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