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结合秦汉简牍中的相关材料,讨论了三种特殊类型的奸罪:"强与人奸"的量刑在西汉时期先后经历肉刑(宫刑)、死刑(转重)到徒刑(转轻)的变化,其宫刑很可能在文帝肉刑改革前已转入弃市;同产相奸的"同产"当指同父所生的同姓兄弟姊妹,汉代的亲属相奸存在着隔代相奸和同辈间的数量相当的现象;良贱相奸的后代身份与归属应与良贱婚姻产生的后代相区分,前者后代身份随母,或良或贱,后者则身份为贱,归为奴或婢。
出处
《中国历史文物》
CSSCI
2008年第3期65-73,共9页
Journal of National Museum of Chinese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