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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录用通知书却不能就业的难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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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录用通知书是一份预约合同,但是合同违约中的损害赔偿范围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违约方能够遇见的损失范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反录用通知书未对应聘者进行聘用,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赔偿应聘者的损失,劳动者对不合理的拒签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检举反映。
作者 韩苏冬
出处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8年第9期57-58,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Students Career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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