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保障制度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发达甚至较为落后的德国率先建立,这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问题。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形成是制度的需求力量与制度的供给力量均衡的结果,而制度变迁主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两种类型。德国率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制度诱致变迁和强制变迁的综合结果。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条件和构成对转型期中国的社会保障建设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应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尊重经济发展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还应鼓励建立多模式、多渠道的保障模式。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83-86,共4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705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