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2日,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部署,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定于5月开始,9月结束,拟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8年第5期17-17,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