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采购代理机构独立执行采购业务,依照采购程序规范运作,促使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满足了采购需求,有效地节约了采购成本,保证了采购质量与效率,为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运行作出了积极贡献。(这里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是集中采购机构,而是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中介机构。)既然采购代理机构为政府采购付出了辛勤的汗水,理应获取应得的报酬。那么其采购代理服务费该谁来埋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8年第5期69-69,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