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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内贸价格自律协调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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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交通部水发[2005]234号文《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内贸费规》)公布和实施至今已经有三年时间。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放开部分港口劳务性收费;简化部分收费项目;改革长江港口驳船作业费计费方法;调整其他杂项收费标准;内贸船舶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当前各港口基于短期经济利益以及竞争的考虑,普遍出现低价竞争的状况,使港口价格出现一定的混乱局面;与此同时,单位成本居高不下,企业利润下降,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为此,港口企业应加强内贸价格自律,寻找出路,以摆脱价格战的困境。
出处 《港口经济》 2008年第5期26-28,共3页 Port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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