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匿名告人严重违反唐代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但告密盛行的政治环境,客观存在的立法缺陷,以及险恶幽暗的世道人心,是唐代匿告风气盛行的重要原因。唐代处理匿名投书遵循一般案件即时焚毁;反逆案件闻奏听裁的基本策略。同时良贱、尊卑等身份因素又是量刑时必须参酌的法定情节。历代律家为为禁绝匿告现象虽苦心经营,屡作变通,但唐律技术层面存在的先天不足却始终无法彻底克服,以致后世立法只能勾勒出回归唐律的历史轨迹。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65-171,共7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