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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国家审计长兼监察官——一种独特的双重监督制度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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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色列国家审计体制的特点 1.国家审计长公署的地位及其独立性 以色列审计长公署属于议会领导,国家审计长只对议会负责。审计长公署执行外部审计并就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正常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道德规范提出报告,同时受理公众对需要经审计长审计的国家或公共机构的申诉。国家法律规定,政府机构应遵从审计长的监督,并对其建议要加以很好地实施。
作者 鲁冰 高志文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54-55,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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