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间接选举的悖论及其改革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是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为中国革命先驱所重视的,毛泽东在1940年即已对此有深刻的论述。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而以间接选举为主的选举制度,不仅在正式文件中提出的理由不能解释其原因,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诸多不便。如果各地存在着高度的同质性,经济、政治等比较相似,其结果是同一项法律对各地都将产生大体相同的影响,则在立法机关有无代表、有无发言权都将无实质意义。实际情况却是各地存在着差异,同一项法律、国家政策会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各地的人才有必要在国家立法机关中有代表,通过代表表达自己的意愿。而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却可能无视这种差异,不能完全表达其所代表选民的利益。
作者 邵自红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5,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重点课题"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项目编号:03SFB10150)项目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1条.
  • 3.《毛泽东选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90页.
  •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说明[DB/OL].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站www.npc.gov.cn/zgrdw/common/zw.
  •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 6老板们为何青睐人大代表身分?[DB/OL].www.news.anhuinews.com/system/2006/07/23/001518818.shtml,2007-05-19.
  • 7两名全国人大代表因为涉嫌贿选和收受贿赂被罢免[DB/OL].www.zjol.com.cn/gb/node2/node138665/node138752/userobject15ai2153552.html,2007-05-19.

共引文献5093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