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权与地权的适当分离是宅基地上成就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基础。从宅基地上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维度考察,制度设计者们关于宅基地上房屋转让的种种患得患失心理实有杞人忧天之虞。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构建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既不失土地的保障功能,又能实现房屋价值,还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建立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房地流转制度,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6-20,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