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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综改为“深水区”改革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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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中旬,国务院印发《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可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之后,国务院又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享受与保税港区同样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08年第3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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