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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代购行为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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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税官:我公司是一家汽车贸易公司,提供代客户购买汽车的业务。在代购过程中,由供应商直接给客户开具购买汽车发票,我公司向客户收取汽车价款后转交给供应商,同时,我公司向客户额外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代购过程中,我公司有代垫资金的行为。请问我公司的这种代购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的话,是就代购收入(即手续费)缴纳增值税还是就代购收入加汽车价款缴纳增值税?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37-3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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