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县一级的地方行政首脑,宋代知县、县令的职责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实户口、征赋税、均差役、修水利、劝农桑、领兵政、除盗贼、办学校、德化民、安流亡、赈贫民、决狱讼等方面,集军政、行政、民政、司法、财政于一身。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稳定地方统治秩序等方面.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由于宋代过于强化中央集权,重文轻武,重内轻外,加上县政之繁重及县级长官要受监司、通判、知州等的监督;
出处
《文史知识》
2008年第6期106-106,共1页
Chinese Literature and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