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请求赔偿的,对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应当从医疗事故积极损害赔偿、消极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个方面进行认定。在行政法规与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标准的规定不同时,应当适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对切实保护赔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合理地裁决各种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56-59,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中国医疗损害赔偿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项目阶段性成果
项目批准号:07JA8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