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与哈耶克的自由观在关于人类理性、自由秩序、自由基础以及经济与政治观点等方面都存在着根本的分歧。哈耶克强调有限理性,导出自生自发秩序,进而将自由界定为法治基础之上的自发性自由;马克思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充分肯定人的主观的能动性,站在自觉自由的高度,实现了自由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使自由获得了完整的内涵。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3,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