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是发生在国际旅游名城——广西桂林市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数额最大、手段最为恶劣的一起案件。案犯崔英智作案的手段不可谓不高:不仅利用其开在境外的账户瞒天过海大肆贪污,还在所属国有公司改制时刻意隐瞒资产,然后用另一国有企业的钱买断改制企业,妄图白赚国家财产;此案的社会影响不可谓不大:广西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查处、自治区检察院发出督办函并派专人参办、桂林市政府撤消了崔英智所在公司改制的批文,恢复了其国有性质,这在全国都属罕见;对崔英智的查处不可谓不难:其在桂林有着深厚的家庭背景。本人曾集桂林漓江游览开发总公司、冠岩旅游发展公司和华之冠旅游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一身。还兼任过桂林市公安局冠岩派出所指导员。持有加拿大的枫叶卡.随时可以出境.其涉案账户开在香港和加拿大,且主要证人在案发后已回到了台湾.取证障碍重重……此案的成功办结.再次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至理名言批下了生动的注脚!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8年第5期28-3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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