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9月正式实施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学生申诉权具体化,对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用较大篇幅做了相对具体的规定。此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全国各大高校纷纷制定学生申诉办法。但由于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在程序的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也相应反映出了一些问题。文章通过对新《规定》的解读,指出现行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之处,并对实体和程序的设计提出建议,完善一套相对合理的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制度。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43-45,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