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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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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0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后,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08]1号)要求,天津市档案局(馆)各处、部、室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充分认识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意义,为切实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特制定了《关于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指导全市档案系统贯彻实施《规定》,本刊现将该《意见》刊发。
机构地区 天津市档案局
出处 《天津档案》 2008年第4期10-10,共1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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