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伯林式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分,实质是形式化自由与实质性自由的区分。这个区分将社会经济因素从自由的限制条件中排除,实际上切断了自由与能力之间的概念联系,由此带来的一个推论是:贫困只是自由的手段的缺乏而不是自由本身的丧失。一旦我们重新将社会经济因素引入到自由的限制条件,自由从一个形式化的概念转化为一个实质性的概念。在积极自由的意义上,贫困可能是现代社会最普遍的一种不自由的形式。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8年第3期71-73,共3页
Journal of Wuh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