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家农村土地调整政策在当前农村实践实际情况的考察,发现这一政策在客观上造成了两类不同的农民群体,一是人少地多的农民群体,这类农民群体成了不调整土地的既得利益者。二是人多地少的农民群体,这类农民群体则成了不调整土地的受损者。此外在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下,还有一部分在农村拥有土地却又已经脱离了土地生产而生活在城市的农民群体,这类农民群体也是当前农地政策的受益者。而取消农业税和其后的后续惠农政策则在客观上进一步固化了第一类和第三类农民群体的利益,弱化了第二类农民群体的利益。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08年第1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Sichu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
基金
香港乐施会课题<农村税费改革对乡村治理的影响研究>项目成果(项目编号为:Chr-94656-01-0607a-s)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