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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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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人们对传媒监督热切期望的今天,传媒对司法的监督正被搞得热火朝天:不光司法机关内部要求,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政务公开”,也有明确倡导新闻监督(等同传媒监督)的意蕴;而且传媒本身也主动出击,如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再就是今天的因特网也闻风而至,总之凡是传媒几乎都与法律沾了边,或以图、或以文、或以声、或者几者并茂,各显神通。
作者 王庆廷
出处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23-23,88,共2页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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