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四川省发生了一起罕见的官司——全国首例婚内索赔案件。有一对夫妇,结婚几年,感情非但没有加深,两人之间的矛盾却逐渐暴露,最终双方发展到相互大打出手,欲解除婚约的局面。某日早上,两人叉为小事吵了起来,情急之时,丈夫顺手操起一个开水瓶掷向妻子,致使妻子身体烫伤多处。事后,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状告丈夫侵犯她的人身权利,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系列费用。
出处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51-51,56,共2页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