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改善民生,增进和谐。从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制度条件来看,逐步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应对保险覆盖面窄、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等挑战,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就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转变观念,完善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关键要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建立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国家补贴相结合的三方筹资方式,体现普惠制原则,具有弹性和包容性,并加强法规建设。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8年第32期13-18,47,共7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