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是农村改革的产物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试验于90年代,90年代末至今得以普及,经过渐进的发展和积累,制度框架不断清晰,实现方式日益丰富、实际效果逐步明显,构筑了新型农村基层治理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之路,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村民自治的发展应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引领,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自治需求,与新农村建设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逐步走向"大村民自治"格局,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发展。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8年第32期48-53,共6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