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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手足口病患者新农合补偿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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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财政厅和卫生厅5月6日联合出台手足口病参合患者医药费用补偿待遇新标准。《标准》规定,一是对确诊感染肠道病毒EV71(手足口病)轻症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含住院和门诊观察治疗费用)补偿,统一不设起付线,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按当次住院医药费用的65%给予补偿(不分医院级别);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按70%给予补偿。
出处 《中国社区医师》 2008年第10期5-5,共1页 Chinese Community Do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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