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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不在开发区内也可享受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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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规定的八大高新技术将享受税收优惠并依法对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作出了明确界定。《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处 《时代经贸》 2008年第5期95-95,共1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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