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地方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实现者,地方政府既要发展地方经济,又要承担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为当地提供公共服务等多重任务。但事实上,地方政府常为谋取自身私利而背离地方公共利益,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经济过热。在财政分权的体制背景下,地方政府的过度投资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宏观调控需要从制度上创新,应该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下,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80-83,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