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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税制对我国税制建设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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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美财产税制度概述 我国的财产税是个别财产税,财产税的课税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我国的财产课税收入基本上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我国财产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地方只有征管权。
作者 乔叶
出处 《四川省情》 2008年第5期59-60,共2页 Data 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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