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至1997年3月,吉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20起医疗事件进行了省级鉴定,现对有关鉴定情况进行分析。1 基本情况 近一年多,吉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20起医疗事件(故)进行了技术鉴定,其中构成医疗事故的9起,责任事故1起,技术事故8起,未构成医疗事故的12起。发生在市州所辖卫生部门医疗单位13起,省部属院校医疗单位2起,厂矿林业部门所属医疗单位3起,驻吉林省部队所属医疗单位2起。在鉴定中,省与市州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相同的13起,不同结论的7起。
出处
《中国医院管理》
1997年第12期68-68,共1页
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