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今年3月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现就《补充规定》有关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补充规定》的出台背景
《补充规定》对五类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分别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补充规定》规定的追诉标准的情形细化了刑法条文中的“情节严重”、“遭受重大损失”等规定。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48-52,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