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地补偿制度对耕地保护、城市土地利用和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等产生一定的影响。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制定主要依据耕地资源的经济功能,而忽视了其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本文从耕地资源的价值分析入手,提出了在征地补偿时,应对耕地资源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等进行补偿,即完全补偿。此外,本文还分析了征地完全补偿的意义、理论基础、范围和标准等。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35-38,共4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河南省农村征地制度补偿标准研究"(编号:SKL-2007-1911)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