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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食品可免标保质期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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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食品在标识方面将更加严格。在规定中.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1的4类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与以前的规定相比.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规定要求,在食品出现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合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都必须在其标识上进行中文说明。同时食品名称或说明中标注了“营养”、“强化”字样的.就应该在标识中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作者 高天海
出处 《食品科技》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3-53,共1页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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