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蒙特利尔议定书》与《京都议定书》同为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签订的国际公约下的具体执行条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其保障实施的资金机制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蒙特利尔议定书》一直被认为是国际合作解决环境问题的成功典范,但是它的多边基金机制却无法被照搬进之后签署的《京都议定书》。本文比较了多边基金机制与清洁发展机制的不同,从技术和影响范围两方面分析了原因,并分别比较了二者的环境和经济效益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指出在目前寻求环境与经济双赢的国际形势下,清洁发展机制这种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的做法虽然还存在实际环境效力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但它仍将是未来国际环境保护机制的主流。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4-17,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