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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灾之后恢复水产养殖生产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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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2日,以四川汶川为震中的大地震,给四川、甘肃、陕西、云南等地的人民生命财产及工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损失,也对渔业造成了较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动员全国全社会力量抗震救灾。目前除仍在积极组织抗震救灾外,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也在积极谋划与安排之中。水产养殖业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也是灾后重建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使渔业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少走弯路,现就水产养殖业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应注意采取的措施建议如下:
作者 王玉堂
出处 《中国水产》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9-10,共2页 China Fish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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