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补偿是现代法治国家规制国家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特别是公民财产权利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首次明确规定对土地和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补偿,可以说是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立法规定上的一大突破。然而,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行政补偿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愈加突出,原因无外乎是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法律制度不符合实践的要求。因此,在国家行政法治化的进程中,应当确立、统一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90-91,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