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禾教授在《跨语际实践》中认为:《中国新文学大系》把文类形式分为小说、诗歌、戏剧和散文,是"一个自我殖民的规划"。实际上,中国古代从柳宗元开始就把文章分为著作类和比兴类。"五四"时期,陈独秀等人继承了这一看法,将用文字书写的文本分为文学之文和应用之文,并在此基础上,把文学之文落实为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文学四类。这是中国现代文学在借鉴西方文学作品文体,立足革新中国文学传统的创新。欧洲文学的文体分类长期实行三分法,这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四分法根本不同。因此,刘禾教授的上述论断是值得商榷的。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9-22,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