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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岂能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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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2月,江苏省安监局发出通报,撤销一家中介机构安全评价乙级资质。事情起缘于2006年该省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7·28”特大爆炸事故。该公司氟化车间在试生产2,4-二氯氟苯过程中,氯化反应器突然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环爆炸,导致22人死亡,29人住院治疗。发生如此惨痛事故的化工企业,居然事先通过了安全评价。
作者 姚耀富
出处 《安全、健康和环境》 2008年第3期56-56,共1页 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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