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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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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条明确规定了鉴定费的支付人,即“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据此,有可能出现医疗机构申请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反而要承担鉴定费的情形,怎么办?本条例未作规定。我们认为,医疗机构应以积极的态度面对。
出处 《柳州医学》 2008年第2期124-124,F000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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