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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落实审议意见不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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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4月24日,在瓮安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1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公开票决,对2007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卫生局、县林业局等6个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分别被评为“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一、二、三等奖。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负责人和特邀代表一致认为,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创举,起到了切实解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不到位的作用。
作者 皮绿林
出处 《人大论坛》 2008年第6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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