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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充分发挥未利用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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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农业建设使用未利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也不需补充耕地,用地手续的报批相对较易,在当前耕地保护任务较重的情况下,重点开发、使用未利用地,无疑是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强调要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这为提高未利用地的利用效率,破解建设用地供需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作者 贾洪毅
机构地区 叶县国土资源局
出处 《资源导刊》 2008年第6期56-56,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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